湖北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公告(3)

2014-06-24 09:3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湖北人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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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大纲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

  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2014年3月分别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有关考试大纲、教材邮购办法请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湖北发行站联系。联系电话:027—87392021、85882228,联系人:付丽霞。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各地人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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