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工作从6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凡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五)10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董明满)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招生简章

网校课程
图书教材